宜宾新闻 南溪新闻 江安新闻 长宁新闻 高县新闻 筠连新闻 珙县新闻 兴文新闻 屏山新闻 叙州新闻
地方网 > 四川 > 宜宾市 > 宜宾新闻 > 正文

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对成晓龙实施行政处罚的告知

来源:宜宾日报 2019-02-13 01:01   https://www.yybnet.net/

告知单位: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告知人:陈衍名、李炜

被告知人:成晓龙(男,居民身份证号:5115211985052010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现将对成晓龙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2018年07月29日00时23分至2018年07月29日00时27分,成晓龙驾驶号牌为川QMP729号小型轿车途径宜南路123公里300米至宜南路129公里710米处时,实施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道路〔限速60公里/小时以上80公里/小时(含)以下的〕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70%以下的交通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有电子监控图像资料等证据予以证实。

成晓龙实施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道路〔限速60公里/小时以上80公里/小时(含)以下的〕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70%以下的交通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5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4项、第2款的规定,拟对你作出罚款600元的行政处罚。

对上述告知事项,成晓龙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需提出陈述和申辩,请在公告之日起7日内到宜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管理行政执法服务中心(宜宾市政务服务中心交警窗口)提出。

2019年2月11日

新闻推荐

宜宾市老体协“一流分会团队” 酒都太极拳健身气功辅导站

2017年-2018年,宜宾市老年人体育协会酒都太极拳健身气功辅导站团结和带领会员勤练太极,强身健体,并带动更多老年朋友参与太...

宜宾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宜宾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对成晓龙实施行政处罚的告知)
频道推荐
  • 渠县作家李明春作品《川乡传》 外文版权输出7国
  • 九思:五十岁出道的诗人
  • 达州银行南充支行被评为 南充市“2021年度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 集优势,补短板,提升全程机械化率 大竹:向国家级种业大县迈进
  • 达州:优化营商“软环境” 铸造发展“硬实力”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