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6月27日记者从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执法支队获悉,临港开发区发展策划投资服务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发出了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收费的《通告》,自2018年7月1日起,临港开发区将对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实行收费。
■ 乱停乱放将被处理
27日上午,记者来到临港地中海蓝湾、黄桷坪路等街道,看见几乎在大街的两边都划上临时停车位,而且每个地方都停满车辆。据了解,临港开发区为了加强对临时占道停车点管理,规范机动车占道停放秩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缓解交通拥堵,经区管委会同意,决定实施临港开发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收费。根据《宜宾市物价局关于加强翠屏区停车场(点)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宜市价[2005]255号)规定,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临港开发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实行收费。主干道、小区进出口、消防通道、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划设置临时占道停车位的街道严禁乱停车辆,确保畅通。
《通告》要求,广大机动车驾驶员应在已规划设置临时占道停车位的路段按照交通指示标志有序规范停放车辆,车头朝向一致,不得压线停放,不得骑行人行道。严禁占用临时占道停车位摆摊设点、私设路障、停放非机动车、上下货物或有其他占用临时占道停车位的行为。对机动车停放不入泊位,不按指示标志停放,在未设置停车泊位路段停放或其他违规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 这些车辆免费停放
执行公务或任务的军、警车辆,救灾抢险车、救护车、环卫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免收停车费。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公共停车场所应当在最方便的位置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和显著标志,供残疾人免费停放”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
■ 暂定收费标准
据了解,根据宜宾临港经区管理委员会2016年第18次主任办公会议精神,明确由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管委会实施收费工作。临港开发区机动车临时占道停放收费标准暂定为:中小型汽车:收费标准,起价2元(含1小时),超过1小时,每小时加收1元,每次最高费用5元。摩托车:收费标准,起价1元(含1小时),超过1小时,每小时加收0元,每次最高费用1元。收费时段为8:00-21:00,其余时段不收费。车辆临时停放不超过15分钟(含)的不收费,超过15分钟的车辆,收费从车辆停放起计时,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
具体由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全资子公司宜宾临港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临港开发区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管理工作。所收取的费用按照“收支两条线”纳入区财政统一管理。
晚报记者 向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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