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昨(12)日,记者从宜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积极采取七项举措,切实维护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
压缩贷款审批时限。市公积金中心制定了《宜宾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操作规程》,严格要求贷款办事制度、程序、时限和受托银行贷款办理业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规范贷款管理。
严格委贷业务考核。市公积金管委会印发《宜宾市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考核办法》的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约定职责分工和办理时限等各项要求并严格落实
加强销售行为管理。市公积金中心组织合作楼盘开发商学习了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土资源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认真履行承诺,不得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减少价格折扣等方式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购房人签署自愿放弃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书面文件。
公开业务办理流程。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流程、审批要件、办理地点、办理部门和办结时限,并在业务办理网点显著位置设立宣传牌、公告栏予以明示。
促进部门信息共享。市公积金中心积极与不动产登记、人民银行、社保等部门联系,不断建立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信息共享机制,力争让数据多跑路,职工少奔波。
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及时查处损害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的问题。对发现限制、阻挠、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心与住建部门联合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其进行了整改。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通过12345市民热线、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等渠道,投诉举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销售中介机构拒绝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市公积金中心快速响应及时处理,责令企业及时整改,共计处理回复相关投诉17条。
晚报记者 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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