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记者从四川省宜宾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帮扶,帮助成年孤儿度过特殊困难时期,宜宾市创新建立了成年孤儿专项帮扶制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结合宜宾市实际,2018年2月24日,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宜宾市成年孤儿专项帮扶制度(试行)》,本制度所称成年孤儿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由市、县(区)民政局依据孤儿保障政策认定并纳入孤儿保障体系的年满18周岁人员,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开始生效。
本制度包括教育生活帮扶、就业帮扶和住房帮扶三类。教育生活帮扶针对就读于中、高等职业学校,普通本、专科高校和全日制研究生的成年孤儿,按就读学校收费标准,对学校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进行补助,并按照城市生活水平给予每人每月300-500元不等的生活帮扶金,残疾孤儿在生活帮扶金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0元;就业帮扶和住房帮扶的对象为本制度实施之日起退出孤儿保障体系的成年孤儿,帮扶标准为一次性补助帮扶金各5000元。
据宜宾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副科长刘野介绍,目前正在进行数据统计核实等相关工作,预计今年9月宜宾市第一批成年孤儿专项帮扶金将发放完成。
数据显示,宜宾市范围内依据孤儿保障政策认定并纳入孤儿保障体系的共有770人,2018年—2021年逐年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孤儿有364人,每年预计支出帮扶金75万元左右。
◎宜宾日报
记者 罗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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