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柯 记者 郑兴隆 实习生 曾理)近日,为针对清明将至的严峻形势,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翠屏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以下简称《禁火令》)。
《禁火令》要求,从3月19日起至4月22日止,翠屏区境内的所有林区严禁携带一切火种进山;严禁在林区内及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烧荒、烧草、烧秸杆,燃放烟火爆竹,烧香蜡纸钱和野炊等野外生产性用火和非生产性用火行为;对翠屏山、真武山、七星山、催科山、黄桷山、观斗山景区要严防死守,落实专人严格巡查,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加强对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管控;发生森林火灾后,应及时将火情报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12119);在扑火工作中要严格遵循“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原则,禁止残疾人、孕妇、未成年人和年老体弱人员参加扑火。
违反《禁火令》者,视其情节轻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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