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难案例图片
□李妮
2016年3月,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作出庄严承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这一承诺引发了社会普遍赞誉和广泛共鸣,尤其是当事人更是时时关注案件的执行进展,认为最高法院都承诺了要解决执行难,自己的案件就一定会成功执行,如果没有执行到位,就是法院办事不力。之所以有这样的误解,是因为当事人没有搞清楚自己的案件到底属于“执行难”还是“执行不能”。那么,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就带大家了解一下“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的区别。
“执行难”是指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不能得到及时全部执行。主要表现为被执行人抗拒或规避执行、转移或隐匿财产、逃避债务;法院执行手段匮乏、执行措施不力或出现消极执行、拖延执行,以及有关人员或部门干预执行等情形。基本解决执行难,就是要基本解决那些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却因某些因素迟迟不能执行到位的案件。
近两年来,宜宾两级法院积极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完善执行信息化建设,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执行措施,及时控制和处置被执行人财产,严格用好罚款、拘留、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公布失信人名单、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手段,加大对抗拒执行、妨害执行的打击力度, 形成对被执行人的强大震慑,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成效明显。
2017年,全市法院在最高法院执行信息网站面向全社会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365人;对11名案件当事人罚款137.6万元,拘留327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15人,均比上年度大幅上升。宜宾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0907件,执结19661件,同比分别上升28.82%、28.98%,执结率94.04%,实现了“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的目标。
同时,我们也要清楚地看到,案件能否执行到位,除了取决于法院执行工作是否得力,其归根到底还取决于被执行人有无履行能力。只要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执行法官穷尽十八般武艺,也要努力让他履行义务。但是,对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经执行法院穷尽手段后标的仍不能执行到位的案件,法院称之为“执行不能”。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对于“执行不能”的案件,就算法官们使出“洪荒之力”,也无财产可供执行,只能依照法定程序终结执行。对于已终结本次程序结案的“执行不能”案件,法院会建立单独台账,定期进行财产查询,一旦发现有财产,就会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
“执行难”典型案例:
周某某逃避执行一案
朱某某与周某某本系邻居关系,两人因琐事发生纠纷,周某某将朱某某打伤住院并产生住院费,经法院判决:被告周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朱某某人民币12032.80元。
因周某某一直未履行义务,朱某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周某某,但周某某一直不配合执行。2017年8月23日,法院执行干警前往周某某家中,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但被其拒绝签收,故将其传唤至公安局派出所,但周某某却在前往过程中不知所踪。
8月24日,法院执行干警再次前往周某某家中,但被执行人拒绝配合,反锁门窗,导致执行困难,法院执行人员及公安民警在与其僵持数小时后只好撤离。
8月29日,执行人员第三次到被执行人周某某家中,不料周某某远远看到警车后,关门骑车就跑,法院执行人员几路拦截,周某某见势不妙,竟丢掉电动车往深山里逃,熟悉地形地势的周某某瞬间不见踪影。执法人员迅速对地形作出判断,兵分两路进行包抄,成功将被执行人堵截,周某某见势竟脱掉上衣蹲躲在草丛中,抗拒执法。女法警迅速上前进行控制并试图说服教育,周某某不但不配合,反而将其衣服撕毁并试图采取极端行为跳下堡坎,危急时刻其余执行干警及时将其制伏。为充分保护被执行人的隐私,执行干警在邻近的村民家中借来衣服为其穿上,同时依法对其采取拘留十五日的措施,并以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
本案中,周某某的行为就是典型的“老赖”行为,属于有履行能力而采取“躲猫猫”、“耍无赖”等方式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是法院解决执行难的主要攻坚对象之一。
“执行不能”典型案例:
刘某高息借款一案
刘某原是某单位职工,因为嫌自己工资太少不够花,在朋友陶某的劝说下,共同承包了50亩水塘进行鱼类养殖。
养殖资金不足时,刘某是从朋友曾某、莫某、李某处共借款40余万,后来为了扩大养殖规模,又在社会上筹措资金,利息也从每月2分、3分逐渐涨到1角。刘某本想等到鱼苗生长成熟卖掉,把钱还了赚上一笔,不料却由于缺乏养殖经验,加上连续的高温天气,鱼苗成批死亡,损失惨重。
合伙人陶某一跑了之,只剩下刘某收拾残局。刘某的“债主们”纷纷起诉获得支持后,申请对刘某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法院依法对刘某个人经济情况进行调查,发现由于其长期不在岗上班,已经被单位辞退,妻子也早在三年前与其协议离婚,家徒四壁的他只有一副空皮囊。最终,所涉案件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法院穷尽了执行手段和方法,仍然无法使案件得以执结,在查明被执行人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暂时无履行能力情况下,案件执行只能阶段性终结。待被执行人具备履行条件时,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法官提示:
宜宾中院执行局的法官提醒广大群众,一些民事行为本身蕴含着交易风险,比如在借款给他人时,为了障其债权的实现,交易双方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来降低交易风险,比如在出借前应对借款人的经济及信用情况进行调查,也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必要的担保,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只有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才能从源头上推动解决执行难问题。
新闻推荐
宜宾临港区今年2月上旬,四川宜宾临港区发布智能终端产业项目招工信息,朵唯、长江华云、明德、新翔、邦华、格莱特、豪博讯、鸿宇、金奥讯、京龙、炬实、领歌、深港、点燃、腾卓、伟恒、优冠、长江...
宜宾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宜宾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