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以来,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立案侦办四川省银证嘉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非法吸收款一案。截至目前为止,只有部分参与集资人员(债权人)到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经侦大队报案进行登记核对,但仍有许多参与集资人员(债权人)未及时进行登记及账目核对。
为保障四川省银证嘉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参与集资人员(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现我局特发布登记公告要求四川省银证嘉华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参与集资人员(债权人)进行登记。具体内容如下:
一、登记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8年2月18日止。
二、登记地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宜宾市登记地点:翠屏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四中队
联系人:周警官、黄警官
联系电话:8239964
三、登记工作需提供信息资料
1、参与集资人员(债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集资(借款条、合同)原始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汇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登记组要求需要提供的其他证件及复印件
截止日后仍未前来进行登记的集资人员(债权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自己负责。
翠屏区公安分局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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