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大学城和科技创新城建设是关系宜宾市整体战略实施的重大举措,对宜宾市和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宜宾市人民政府决定,以宜宾市科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科教集团公司”)为主体推进“双城”建设。宜宾市科技研究中心项目系“双城”建设的组成项目之一。为加快该项目实施,现面向社会招商,公开招选宜宾市科技研究中心项目(一期)一标段社会投资人为投资建设合作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业主及招商人:宜宾市科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科教集团公司”)。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科技研究中心项目(一期)(以下简称“科技研究中心(一期)”)。
(三)标段划分:宜宾市科技研究中心项目(一期)分两个标段;本次只对一标段进行招商。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宜宾市科技研究中心项目(一期)建设用地面积约235164.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29800平方米。一期工程分两个标段,本次招商范围为一标段,建设内容包括科技岛1和科技岛2,并配套建设白沙堰绿化景观及部分室外附属工程。一标段建筑面积约15264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1141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8500平方米。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施工图及招商人具体要求为准。
(五)项目总投资(一标段):本项目招商预估价(不含建设期利息)8483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770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4298万元,征地拆迁费3500万元。最终以临港开发区相关部门审核为准。
(六)建设工期:约11个月(含勘察、设计、施工工期),科技岛1的2层裙楼、B座11层主楼、C座6层主楼与科技岛2的2层裙楼、B座11层主楼、C座6层主楼须于2018年10月20日达到交付使用条件(是否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以市“双城”办、临港区行政主管部门、招商人、社会投资人共同进行交付验收、签字确认为准);科技岛1的A座20层主楼与科技岛2的A座20层主楼须于2018年12月20日达到交付使用条件(是否达到交付使用条件以市“双城”办、临港区行政主管部门、招商人、社会投资人共同进行交付验收、签字确认为准)。
(七)项目合作期限:约10年。交付使用后第12个月月底开始计算并支付,付费期为8年。
二、项目运作模式
社会投资人中选后,在临港开发区范围内注册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资金筹措、工程建设、维护管理和移交。项目公司实行专户专账管理。
三、社会投资人资格要求
(一)参选社会投资人施工单位须为大型国有企业,且应具备以下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2016年年末总资产达50亿元及以上;
3、2016年年末净资产达8.4亿元及以上;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附证明材料)、银行信用等级(附证明材料)以及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和建设能力。
2016年1月1日至今,在本项目同区域内参与过类似招商项目建设且招商项目投资额不低于本项目一标段招商预估价的,则不受上述第2、3项条件限制(具体以招商项目投资建设合作合同为准)。
(二)若联合体参选,联合体成员的投资人应具备以下要求:
1、经国家批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资机构。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筹资手段以及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能力。
3、近三年(2015年1月至今)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形式为施工单位+投资人,投资人不承担施工任务。若牵头单位为投资人的,该投资人未履行项目资金筹措责任,作为联合体成员的施工单位应自行筹措资金,保障项目按期顺利建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四、参选保证金
(一)金额:社会投资人须缴纳500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佰万元整)参选保证金,如中选可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未中选单位的参选保证金自中选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
(二)缴纳时间:2018年1月17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时前到达招商人指定帐户,2018年1月17日18:00时招商人进行到款验资确认。
参选保证金应以社会投资人牵头单位基本账户缴纳。
五、融资实力保证金
(一)金额:社会投资人须缴纳3000万元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融资实力保证金,未缴纳的社会投资人视为自动放弃参选。中选后该保证金作为该项目部分启动资金投入项目建设;未中选单位的融资实力保证金自中选公示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原路径退还。
(二)缴纳时间:2018年1月17日18:00时前到达招商人指定帐户,2018年1月17日18:00时招商人进行到款验资确认。
融资实力保证金原则应通过社会投资人银行账户缴纳。联合体参选的,原则以联合体牵头单位账户为准,特殊情况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与付款单位共同出具融资实力保证金缴纳说明(双方签章)。
六、招商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一)报名时间:2018年1月9日9:00起至2018年1月12日18:00止(每日9:00-12:00,14:00-18:00)。
(二)报名需提交材料(联合体参选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多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鲜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上资料及复印件需加盖报名单位鲜章。
3、参选人(牵头单位)由代理人报名并获取招商文件的,代理人须为参选人(牵头单位)本单位管理人员,并提供相应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鲜章)。
(三)报名地点: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桷坪路222号市科教集团公司。
(四)报名单位于2018年1月9日9:00起至2018年1月12日18:00(每日9:00-12:00,14:00-18:00)期间在报名地点获取项目招商文件。
(五)招商文件费用:获取招商文件需缴纳500元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无论参选人是否中选,招商文件费用均不予退还。
(六)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月18日10:00;
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宜宾市翠屏区酒都路中段59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临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递交参选文件或未按上述规定地点递交参选文件的,招商人不予受理。
(七)开选时间及地点:
开选时间:2018年1月18日10:00;
开选地点:宜宾市翠屏区酒都路中段59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楼临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项目及招商具体情况详见《宜宾市科技研究中心项目(一期)招商文件》
八、本公告在《四川日报》、《宜宾日报》、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本公告解释权归宜宾市科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一)招 商 人:宜宾市科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桷坪路222号
(三)联 系 人:龙女士 联系电话:0831-360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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