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江源半岛小区整体品质,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受宜宾市城市和交通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现按照江源半岛商业业态规划,对新增的主力店面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招商,现公告如下。
一、招商资产位置
翠屏区长江大道东段24号江源半岛小区商业(7、8、9号楼三层及四层夹层),招商面积约4137.27平方米。
二、业态规划
宜宾市翠屏区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7、8、9号楼三层及四层夹层商铺规划为科技孵化园(商业建筑面积4137.93㎡),不涉及江源半岛已安置商铺。
三、主要商务条件
(一)商业培育期(含装修期):免租 6个月以内。
(二)租赁年限:不超过10年。
(三)起始租金:三、四楼不低于22元/平方米/月。
(四)租金递增幅度:每年递增5%。
(五)履约保证金:按一个季度租金计算(签订合同当日一次性支付)。
(六)租金缴纳原则:采用“先付后用”原则,按一年预付款方式缴纳。
(七)不得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方,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场所形态。
报名单位拟建项目满足业态规划、承诺满足以上商务条件,则可参加报名竞选。
四、报名和谈判要求
(一)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报名企业或机构拟投资建设的项目应为省、市支持的科技创业创新公益性孵化园项目,需提供稳定的专项资金保障依据,不接受自然人报名。
(二)提交资料要求
1.法人有效证件,或有效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证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科技创业创新公益性孵化园项目方案及相关批准文件;
4.资金保障说明;
5.同意前述商务条件的承诺;
6.租金报价。
(三)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向的单位请于2018年1月2日下午16:30前报名并提交有关资料;
报名地点:宜宾市翠屏区西郊两路桥苗圃路六村4号四川金开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竞争性谈判要求:招商人将于2018年1月2日下午16:30组织谈判,有意向的单位应在该时间前到达报名地点参与谈判。
有意向的单位在满足业态规划、相关商务条件情况下,招商人与以有意向的单位进行谈判,并和租金报价最高单位签订租赁合同。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宜宾日报、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宜宾市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江源半岛小区同时发布。
有意向的单位如需了解情况和索取相关资资料,联系:段先生15388324347,0831-7175833。
四川金开泰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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