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婧
据《宜宾日报》报道,9月1日起,《宜宾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实施,有效期为两年。其中网约车和驾驶人的“入行门槛”成为市民们关注的最大亮点。
《细则》规定网约车及驾驶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7座及以下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应符合营运安全相关标准要求、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驾驶员必须具有宜宾市户籍或者持有宜宾市居住证、无交通肇事犯罪以及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必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等。此外,《细则》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经营行为、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等也都作了明确规定。
网约车的应运而生给公众带来了多样化的出行服务,在一定范围内,也是好评不断。但因为网约车也逐渐暴露出承运人责任主体不明确,乘客安全和驾驶员权益得不到保证,个人信息安全泄露风险比较高等诸多问题,导致社会对于网约车的态度也不尽相同。
如今,宜宾正式出台《宜宾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网约车细化了具体规范内容,也表明网约车正式走向合法化。网约车作为一种普遍受到欢迎的新生事物,相关部门并没有一棍子打死,而是给予其足够的发展空间,这也是对公众便利生活的一种呵护。这也意味着,今后公众出行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需求将得到更加有效的满足。
但合法化只是起点,其未来的发展监管还必须得跟上。监管部门、网约平台、网约车驾驶员都需要明确各自需承担的责任,尤其是监管部门,一定要严格监管,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网约车及驾驶员一经查实要给予严厉的惩处,不留死角,最大限度地确保市场的正常秩序以及网约车这一新生事物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确保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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