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吉雪娇)近日,记者获悉,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已正式印发《关于印发宜宾市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范围全面开展地震巨灾保险工作。
根据方案规定,一是首年参保率按30%进行测算并逐步提升参保率,农村散居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100%参保;二是保险金额和保险费要求城镇住宅基本保额为每户5万元人民币,对应保险费27元人民币;农村住宅基本保额为每户2万元人民币,对应保险费38元人民币;三是保费分担针对最低档保额,普通城乡居民承担40%的保费支出,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3:1.5:1.5比例补贴。农村散居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涉及的最低档自付部分保费由财政全额承担,省市县三级财政按照5:2.5:2.5比例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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