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四川广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2.2工作概况:智能终端(2座)、装备城(1座)、车管所(2座)、构庄路(2座)、港腾汽车城(2座)、检测中心(2个)、以及未确定命名的6座,共计(17座)。
2.3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相关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级别贰级,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年已完成过/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省外建筑企业中标后,按照川建建发(2016)473号文要求,须10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的市、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录省信息一体化平台,如实填报与投标文件相一致的项目人员信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9 月 1 日09时00分-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7年 9月 7日 09 时 00 -17时00分(国家法定工作日内)到四川广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风控部(宜宾市临港区企业服务中心8楼)持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如需获取电子版文件,请自备U盘拷贝):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注:若参选人为“三证合一”情况,提供最新版本相关证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3、资质证书副本。
以上资料全部要求查验原件,同时留复印件(含年检页)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包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招标人不得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2日09时30分,地点为四川省宜宾市南岸酒都路中段59号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楼临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临港区政务大厅建国路口)。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宾日报、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广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临港区长江北路西段附三段17号企业服务中心8楼
邮编:644000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831-7101966
传真:0831-7101966
四川广港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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