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新闻 南溪新闻 宜宾县新闻 江安新闻 长宁新闻 高县新闻 筠连新闻 珙县新闻 兴文新闻 屏山新闻
地方网 > 四川 > 宜宾市 > 宜宾新闻 > 正文

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开展机动车环保污染专项整治的通告

来源:宜宾日报 2017-07-21 01:30   https://www.yybnet.net/

宜公交通【2017】22号

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并进一步推进宜宾市环保工作进程,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决定在宜宾市全面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不合格、机动车载物行驶使抛洒载运物、机动车未按规定鸣喇叭、机动车未定期检验、驾驶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等专项整治行动,通告如下:

一、严厉查处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法行为。

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处罚款200元。

二、严厉查处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违法行为。

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飘散载运物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8条第4项之规定,处罚款200元。

三、严厉查处机动车不按规定鸣喇叭违法行为。

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5条第9项之规定,处罚款50元。

四、严厉查处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检验的违法行为。

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8条第6项;124号令第56条第1款第4项之规定,处罚款200元,记3分。

五、严厉查处驾驶报废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2款;《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71条第2项之规定,处罚款1000元,扣留车辆,并处吊销驾驶证。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交通管理工作,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专项整治期间,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

特此通告

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7月20日

新闻推荐

岷江新区-华彩城(南地块)一期 A组团交房公告

尊敬的华彩城(南地块)一期A组团业主:由宜宾华泓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岷江新区A07-01地块---项目案名:华彩城(南地块)一期A组团,其2#、3#、11#、12#栋已具备交付条件。于2017年7月30日正式交付于业主。感...

宜宾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宜宾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 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开展机动车环保污染专项整治的通告)
频道推荐
  • 渠县作家李明春作品《川乡传》 外文版权输出7国
  • 九思:五十岁出道的诗人
  • 达州银行南充支行被评为 南充市“2021年度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 集优势,补短板,提升全程机械化率 大竹:向国家级种业大县迈进
  • 达州:优化营商“软环境” 铸造发展“硬实力”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