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宜宾市共有24名领导干部因责任不落实受到问责追究,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组织处理13人。
2.一年多来,宜宾市对全市10个县(区)出台的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进行了备案审查。
3.2016年,宜宾市办理省委第一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483件,立案审查84人,给予党纪处分78人,政纪处分6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6人,组织处理45人。
□本报记者 秦莉萍
2016年以来,市委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的改革工作部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两个责任”进一步落地生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巡察、派驻向全覆盖目标坚实迈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落实“两个责任”
牵牢党风廉政建设“牛鼻子”
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一个很重要方面是厘清责任、落实责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围绕“两个责任”的落实,2016年以来,市委积极做好顶层设计的配套衔接,认真开展落实“两个责任”有关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积极抓好《中共宜宾市委关于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及《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落实。相继制发《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宜宾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巡查工作办法(试行)》《党委书记定期听取下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办法(试行)》《纪委书记同下一级纪检组织负责人谈话制度》,不断完善《宜宾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全程纪实制度》《宜宾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考核办法》等制度,牵牢主体责任这个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一锤接着一锤地将管党治党的责任钉深砸实。
与此同时,2016年,宜宾市持续推进《宜宾市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实施办法(试行)》,将刚性运行的“一案双查”制度锻造为反腐工作的“利刃”和“强弩”,通过责任倒查,倒逼“两个责任”落实。2016年,宜宾市共有24名领导干部因责任不落实受到问责追究,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人,组织处理13人。
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随着“两个责任”有关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推进,各级党委(党组)进一步强化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担当意识,把“两个责任”真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一股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在宜宾市正逐渐形成。
(下转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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