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玲 记者 李美琪)3月30日上午,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玉泉作为审判长开庭审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上诉案,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据记者了解,今后,院长、副院长开庭审理案件将成为全市两级法院的工作常态。
据悉,长期以来,法院院长、副院长主要精力都集中在繁杂的行政管理,较少亲自开庭审理案件,这一情况既不利于法官职业化建设,也使优势审判资源发挥不出其应有作用,造成审判资源的很大浪费。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要求,充分发挥院长、副院长作为资深法官在审理疑难复杂案件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建立院长、副院长办案的常态化机制,着力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不断提高案件办理的效率与质量,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和法院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两级法院试行“院长开庭周”制度。
“院长开庭周”制度是指每月固定一周的时间,让院长、副院长不受行政事务的干扰,专门从事开庭、撰写裁判文书等审判工作,确保院长、副院长以亲历审案的方式直接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裁判,改变过去以行政方式审批案件的层层把关,真正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确保审判权运行机制的顺利实施。
通过入额院长、副院长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案件,亲自办理重大、疑难和复杂案件,不仅对调动广大法官办案积极性起到示范带头作用,而且有利于及时发现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审判管理,促进审判质量提高和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水平提升。
目前,院长、副院长承办案件试行办法,规定入额院长全年办案数不少于普通员额法官平均办案数的10%,入额副院长全年办案数不少于普通员额法官办案数的20%。
最后,法院当场作出审判,应邀旁听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院长规范的审判行为给予了高度肯定。据统计,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辖区县(区)法院院长分别担任审判长,在各自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36件案件中,当庭宣判 8件,当庭宣判率达22.22% 。
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等近百人旁听了此次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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