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申办程序
1学生家长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2领取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
3于2017年5月6日、13日、20日、6月3日在各片区登记点交验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4翠屏区教育局审批并发布安置公告
5持户口簿到安置学校报到注册
本报讯(记者 陈玉霞)为切实保障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4月6日,记者从翠屏区教育局获悉,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安置申办时间将从5月6日开始,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将由翠屏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统筹一次性安置”的原则安排到相应学校入学。
据翠屏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申请就读学生及其父母双方户籍在宜宾市中心城区以外(即翠屏区东城、南城、西城、北城、南岸、安阜、西郊街道办事处以及象鼻、赵场、南广距城区较近的部分村、社区和临港经济开发区白沙街道办事处以外),父母在翠屏区城区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且继续务工或经商时间在一年以上,在翠屏区城区有固定居住场所并于2017年9月1日(不含9月1日)前年满6周岁且未入小学就读的适龄儿童和2017年小学应届毕业生,拟随父母在务工或经商地就读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申请入学安置。家长需提供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务工证明、学校在读证明,领取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并于5月6日、13日、20日、6月3日在各片区登记点交验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今年将采取分片区集中登记申办的方式,在三江学校、航天小学、忠孝街小学、大运实验学校设立江北、南岸、旧城、西郊4个片区申办点,方便群众就近登记。申请人选填申请学校时,不能填报居住地片区以外的学校,但旧城区可选填除江北外的其他片区学校,入学申请人数超过申请学校容量,将由翠屏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将学生安置到相对就近有空缺招生名额的学校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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