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婧
据人民网报道,近日,多名河南项城市超市、商店的经营者向媒体反映称:“国家早在去年年底就要求放开食盐市场,允许外地盐进入市场。而项城市盐业局却在全市范围内,非法扣押其他品牌的食用盐,大力推广他们自己包装的盐,搞垄断经营。”随后,记者就此事前往项城市盐业管理局进行核实。面对采访,项城市盐业局局长高文称:“记者没权力监督我。”此事一曝光,也让舆论界炸开了锅,这位局长到底哪来的这么大底气?
这起事件的核心就集中在记者到底有没有采访权、监督权这个问题上。此报道中提到,记者是从经营者那里得到盐业局在食盐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线索的,此后,记者再去找盐业局方面对消息进行核实,这其中的逻辑和做法都没有任何问题,属于合理正当的新闻采访,也没有超过新闻舆论监督的范畴,因为记者本身就享有新闻报道权。
当然,记者有采访的权力和自由,公民也有拒绝记者采访的权力和自由,但对于国家机关的履职行为,或事关公共利益的采访,如果公民同时又是国家机关的相关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员,就应当接受记者的采访,主动答疑解惑,回应公众质疑。
我们再退一步讲,脱下记者的身份,就算是一个普通的公民,对于政府工作情况和社会公共事务也依法享有知情权。《宪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也有政府要接受媒体监督的规定。身为国家机关干部人员,既然手握权力,就有义务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而记者也是公民,自然有权力对其进行监督和质疑。
这位高局长显然不太明白接受监督也是自己本职工作的一部分,反而蛮横又无知地用“记者没权力监督我”来对抗监督。老实说,像高局长这种有着“权利狂妄”心态,或者以为通过恶言厉色就能“吓跑”记者的情况并不少见。各地都曾发生过为了阻挠记者正常采访而推搡记者,挡镜头,甚至抢夺摄像机的事件,宜宾也不例外。
要知道,记者虽没有什么所谓的特殊权力,但当下已经成为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监督力量。四川省纪委书记王雁飞多次提到,“创新方式方法,聚焦薄弱环节,给舆论监督这盆火锅再加料,让‘麻辣烫\’的味儿更足。”面对舆论监督,应该正确对待,耐心对待,唯有积极应对问题,解决问题,才是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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