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公交通【2017】12号
为维护城区道路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确保道路畅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宜宾市城区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决定在宜宾市城区开展以下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通告如下:
一、严厉查处道路上使用电动滑板车、电动平衡车违法行为。
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之规定,处罚款30元。
二、严厉查处不按规定鸣喇叭违法行为。
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处罚款50元。
三、严厉查处驾驶非机动车、机动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行为。
1、驾驶非机动车时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之规定,处罚款50元。
2、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之规定,处罚款100元,记2分。
四、严厉查处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处罚款50元。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施行。
特此通告。
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3月22日
新闻推荐
十里酒城五粮液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宜宾高客站不断拓展的岷江新区新建的住宅小区一个接着一个拓宽改造以后的五粮液路(左)和蜀南大道北段(右),中间是内六铁路。俯瞰宜宾学院高速公路宜宾北站出口□本报...
宜宾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宜宾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