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昨(16)日,记者从宜宾市人社局了解到,2016年度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出炉。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是8%,增长上线为13%,增长下线为3%。
市人社局相关人士介绍,按照“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原则,合理确定本企业2016年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及分配水平。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职工工资水平明显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一定比例的企业,可以在基准线以上确定工资增长水平,但不得突破增长上线。企业在当年经济效益有所下降时,可以参考下线安排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因生产经营持续亏损,增加职工工资确有困难的企业,应通过征求职工意见或交由职代会讨论等民主程序,向职工说明情况。
国有企业在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方式,在核定的工资总额和工资指导线范围内调整、确定工资增长速度和分配水平,原则上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不得低于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非国有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同时,应相应合理提高企业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和农民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工资增长应向关键岗位、艰苦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切实维护职工的劳动报酬权益。
晚报记者 陈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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