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新闻 南溪新闻 宜宾县新闻 江安新闻 长宁新闻 高县新闻 筠连新闻 珙县新闻 兴文新闻 屏山新闻
地方网 > 四川 > 宜宾市 > 宜宾新闻 > 正文

翠屏区桂花街号原号楼幢单元层号公有住房陈淑平请你于

来源:宜宾晚报 2015-04-17 22:57   https://www.yybnet.net/

翠屏区桂花街13号(原5号楼)3幢1单元8层21号公有住房陈淑平,请你于4月28日前到市房产公司北城房管所办理搬迁补偿事宜。如逾期未办理,我司将对实际使用人王惠弈进行搬迁补偿。联系电话:8226788。

宜宾市房产公司

2015年4月16日

新闻推荐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51次主任会议

晚报讯昨(17)日上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51次主任会议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一楼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振华主持会议。会议讨论了《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办法(草案)》、宜宾市人大...

宜宾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宜宾这个家。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翠屏区桂花街号原号楼幢单元层号公有住房陈淑平请你于)
频道推荐
  • 渠县作家李明春作品《川乡传》 外文版权输出7国
  • 九思:五十岁出道的诗人
  • 达州银行南充支行被评为 南充市“2021年度普惠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 集优势,补短板,提升全程机械化率 大竹:向国家级种业大县迈进
  • 达州:优化营商“软环境” 铸造发展“硬实力”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