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维) 内江市司法局作为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部门之一,紧紧围绕“推进依法治市 建设法治内江”这一目标,充分发挥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以“七个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办好普法栏目,利用互联网、博客、微博等新媒体,传播法治文化;大力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打造法治街区、法治公园、法治大院、法治长廊,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履行法定义务;发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品牌效应,组织好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积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抓好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督指导工作,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工作水平。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质量。进一步畅通和拓展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优化公共司法鉴定机构布局。深化“法律顾问进万村”活动,进一步建立完善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法律服务下基层活动。积极推进地方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建立公益性法律服务补偿机制,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常态化。
抓好法律援助工作,保障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进一步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扩大受援范围,真正做到应援尽援。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加强办案协作机制建设,确保各县(区)有足够的律师办理刑事指定辩护案件。开展旁听法律援助案件庭审工作,探索建立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最低服务标准制度。开展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活动。继续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工作。
抓好社区矫正工作,搞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学习借鉴宜宾、泸州、德阳等市州成立社区矫正执法(警察)支(大)队等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建立社区矫正专业执法机构。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培训,特别就社会调查评估、入矫宣告、日常监管、考核、警告、建议收监、解除矫正等执法环节,组织教育学习、社区服务、技能培训等帮教环节,定期对社区矫正执法人员和社会工作者开展专题培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平台”实时定位、信息查询、越界报警、信息互动等功能,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在全市推广社区矫正心理评估、心理矫治机制。同时推进法、检、公、司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努力实现无一人脱管漏管,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0.3%以下。
抓好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服务。进一步完善“两端延伸、夯实中间”的刑释人员跟踪帮教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帮教前移至刑事审判阶段,定期组织开展对帮教期满的刑释人员进行回访帮教服务,帮助协调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未成年子女就学等问题。全面推进监狱服刑人员“远程视频探视”机制建设,丰富服刑人员服务手段。结合“亲情帮教大走访”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同时,积极开展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培训、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险政策,充分保障刑释解教人员合法权益,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及时预防和化解民间纠纷。在巩固传统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做好道路交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行业的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推动在基层人民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室或工作窗口,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协调配合、良性互动。积极探索人民调解网格化服务模式,每一网格确定一名人民调解员,对负责区域进行普法,排查、调处矛盾上门服务。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化纠纷促和谐”活动,完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大力推进园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抓好班子队伍建设,努力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进一步严格干部队伍管理,认真贯彻省委“两个意见”,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腐败行为。通过完善干部考评体系,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公证机构的管理,规范律师、公证员执业行为,健全完善违规惩戒机制,建立诚信执业档案,确保律师、公证员依法、阳光、诚信执业。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法治建设中的政治核心。按照“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培训工作,不断提高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为依法治市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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