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戎)昨(18)日,市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和市法检“两长”以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立法为主题,到南溪区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振华出席活动并讲话。
研讨会上,书面学习了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有关资料,听取了市、区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情况,与会人员围绕宜宾市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立法进行研讨发言。
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是一项事关民生福祉和永续发展的大事要事特事。就做好下一步工作,陆振华提了三点意见:一是站位要高,充分认识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是对脱贫攻坚的重要补充;二是情况要明,精准掌握治理形势。制定出台一部地方性法规,前期充分的调研、论证及征求意见不可或缺、必不可少。要查明情况、辨明症结、划明界限;三是立法要慎,稳步推进地方立法。要充分听取、合理采纳广大农民意见,消除分歧,凝聚共识,确保既要治理有效,更要和谐稳定,以实现地方立法最优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会前,与会人员一行去到南溪区长兴镇水口村、仙临镇光芒村和刘家镇大庙村,现场了解南溪区秸秆收储利用加工、农业病虫害生物防治和农村环境“三大革命”推进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刘岗,邓前卫,余继红,张家园,陈厚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玉泉,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刘文华出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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