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白炫)近日,筠连县检察院向筠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清理2007年至2018年在筠连县辖区内的建设单位应缴人防易地建设费共1500多万元。
今年2月下旬,筠连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筠连县怀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华某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开发建设的6个房地产建设项目存在长期欠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情况。筠连县人民防空办公室虽发出追缴决定书进行追缴,但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收缴到位,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随即,该院向县人防办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有力措施,追缴建设单位拖欠的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并严把征缴环节,严肃征缴纪律,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下一步,该院将会同县人防办、县住建局,县法院,通知相关欠缴公司召开人防易地建设费征缴约谈会,并持续跟进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全力保障全县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追缴工作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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