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燕蓝
“我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忠于职守,秉公办案,清正廉洁,不徇私枉法……”这是陈志勇在1998年任命为审判员时,写下的履职承诺书,也是他司法生涯中最真实的写照。
“不放过一个罪犯,也不冤枉一个好人”。2013年,筠连县检察院以雷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向筠连县法院提起公诉。陈志勇主动带领合议庭成员翻山越岭,前往案发现场进行核查。
案发现场蜘蛛网密布、猪圈又脏又臭,他却多次上下攀爬,仔细查看,对关键证据之一“后门的插销”进行反复比对。之后,检察机关因该案证据不足,主动撤诉。
“当个法官就得有公心,为民心,否则,内心无法安宁。”陈志勇经常这样说。
多年来,陈志勇坚持严把案件质量关,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800余件,无一案件发回重审,无一案件超审限,无一案件当事人上访缠诉。陈志勇先后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被宜宾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宜宾市政法战线先进干警”,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优秀党员”“先进个人”,连续七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在陈志勇担任分管刑事工作的副院长后,一些律师和当事人觉得在家门口打官司“心中有数”,有的想以金钱开道,有的想从爱好突破,想方设法拉关系,但是却纷纷“碰壁”。
在审理胡某玩忽职守案中,一些人专程上门说情、打招呼,要求判处胡某缓刑,陈志勇不为所动,最终,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该案被评为了2017年全省法院脱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5个典型案例之一。
二十八载法治心,衣带渐宽终不悔。司法责任制改革后,陈志勇带头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并在全市法院率先召开了第一个庭审实质化示范庭。在评选2017年办案能手时,按照办案数量和质效,他应该当选,可他坚决请求院党组将这一荣誉给了其他同志。他用自己的一言一行,生动诠释了一名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内涵。
尽管身体不适,陈志勇却坚守岗位,参加审委会、听取汇报、发表意见。召集远程提讯案件安保会,反复要求做好设备调试对接、现场安保工作……
2018年9月14日上午,刑庭干警正准备出发到县城80公里外的高县月江镇开庭,却迟迟不见承办法官陈志勇的身影。随之传来的却是他颅内出血、情况危急的消息。
2018年9月17日凌晨,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志勇因颅内出血经抢救失败,生命定格在了52岁。得知噩耗后,法院干警、机关干部、基层群众、法律工作者200余人,满怀敬意和惋惜,自发前往送陈志勇最后一程,这是对他一生最大的肯定和赞许。
宜宾榜样
——时代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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