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梓溶)4月18日,记者从筠连县财政局获悉,针对采购单位细化廉政纪律的要求,该县明确规定采购单位“一把手”不得违规插手干预但必须经常性过问政府采购工作,进一步明确采购单位在整个采购活动中的主体责任。严禁具体经办人在确定采购需求、开展需求论证、制定采购方案环节受潜在供应商摆布,或是主动勾结供应商合谋设定排他性条款获取非法利益;严禁单位委派的代表参与评审环节非法干预评审;严禁签阴阳合同,合同不公开,在供货履约过程中以次充好、虚假验收获取非法利益;严禁在资金支付等风险点环节故意人为设障“吃拿卡要”获取非法利益;严禁在处理供应商询问、质疑、配合调查投诉等环节为遮掩违法采购行为、实现非法目的与中标供应商勾结向监管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行贿;严禁主动索贿或利用逢时过节收受社会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红包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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