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多次接到群众举报,有严重超载的货车在夜间行驶,江安县公安交警提前部署,安排警力在辖区绕城路、南北主通道,以蹲守、追踪、巡查的方式全力阻击货车超载,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一定实效。
6月21日00时许,江安县交警大队执勤人员巡查到江安县城区竹都大道东段时,发现远处一辆车牌号为川E6452*满载货物的重型自卸车行驶缓慢,很快车辆在路边停了下来。民警上前查看后发现驾驶员不在车内,车上满载货物,涉嫌严重超载,且停放在路边无警示标识,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民警立即通过移动警务终端查询到车主电话,告知车主通知该车驾驶员立即到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但驾驶人一直未到现场,民警便选择在不远处蹲守。不久后,一名男子出现在该车面前,在确认该男子就是驾驶员后,民警立即上前对其截停。
经初步核实,驾驶员朱某,男,40岁,贵州省遵义市人,其驾驶的川E6452*号重型自卸货车核载15370Kg,实载75740Kg,超过核定载质量393%,属于严重超载违法行为。朱某对自己严重超载运输货物的违法事实及看到警车后为逃避处罚弃车离去的事实供认不讳。朱某交待,其是在泸州大渡口某砂石厂起运的,目的地为泸州市马岭镇,途径江安因害怕被交警查处,选择夜间行驶,没想到还是没逃过。
目前,江安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2款的规定,对朱某处以罚款1900元,记6分的行政处罚。同时对该车本次超载违法行为实施抄告源头责任单位,警示货运企业管理人员、货车驾驶员增强守法、合法装载意识,自觉抵制、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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