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轮车(电瓶车、摩托车)成为越来越多群众的出行选择,在大街小巷,一辆电动车载2人甚至3人的现象时有发生,电动车违反规定载人后,因超过设计承重而会导致制动性不强,进而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降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宜宾交警重拳出击、精密部署、全警动员严查两轮车(电瓶车、摩托车)不按规定载人的违法行为,8月17日至8月23日,全市共查处机/电两轮车违法行为4117起。现将近期查获的多起典型不按规定载人违法行为车辆向社会曝光,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 8月17日,在江安县竹都大道与洗脚田街处,驾驶员曹X平(身份证号5125291971100141xx)驾驶着载有3人的两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拦下。经查:驾驶员曹X平违反载人的规定,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驾驶员曹X平表示摩托车只是多载了2个人,开车时小心一点便是,其根本没有意识到违法载人的危害性。
● 8月19日,在翠屏区民航路口处,驾驶员吕X梅(身份证号5125011978092906xx)驾驶着载有4人的两轮电动车被执勤民警拦下。经查:驾驶员吕X梅违反载人规定,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驾驶员吕X梅表示电动车多载2到3人,应该不存在是超载多人,其根本没有认识到违法载人的危害性。
● 8月23日,在临港经开区光明路路口处,驾驶员李X林身份证号5115021994031088xx)驾驶着载有3人的两轮电动车被执勤民警拦下。经查:驾驶员李X林违反载人的规定,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驾驶员李X林表示电动车多载1到2人,应该不存在是超载多人,其根本没有意识到违法载人的危害性。
● 8月23日,在南溪区长江大道末端处,驾驶员黄X华身份证号5115021985020147xx)驾驶着载有4人的两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拦下。经查:驾驶员黄X华违反载人的规定,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驾驶员黄X华表示驾驶摩托车载自家人上路,多载2到3人也没什么,开车慢一点就可以了,其根本没有意识到违法载人的危害性。
相关法律法规:
(1)非机动车违法载人的,(违法代码:7035)驾驶两轮车违反规定载人的,其行为违反了四川《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第15条第6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89条;《四川省非机动车管理规定》第18条第2项,对该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2)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代码:60171)驾驶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办法》第66条第1款第1项,对该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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