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受损较为严重的2号(前)、3号车间。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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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江安县“7·12”爆燃事故(本报昨日12版曾作报道)发生后,省、市、县三级第一时间响应,积极开展事故处置及善后工作,12名伤员得到及时救治。7月13日,四川省政府成立调查组。四川省江安县环保局局长王霖7月14日向记者证实,涉事企业未对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进行自主验收,也未向该局申请对固体废弃物等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验收。
伤员回忆:爆炸很突然
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科技”)位于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内,占地约50亩,厂区距离长江干流约300米。这是江安县2015年通过招商引资引入的一家民营化工企业,主要生产两种医药中间体,产品均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尽管其生产中会使用一些可燃的原料,但四川省环科院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2月为其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认为,这些原料均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然而,7月12日18时30分左右,在工厂交接班的时候,一场爆炸发生了。
一名受伤的烘房工人告诉记者,当时包括他在内的4名工人正在烘房进行交接班,爆炸前没有发觉有何异常情况。爆炸时,他们听到一声巨响,觉得非常突然。
由于当时正处于交接班,因此车间内的人数几乎是正常生产时段的两倍。最终,爆炸及其引发的大火,令19人遇难,12人受伤。
当地消防部门18时43分接报,竹都大道中队立即赶赴现场救援。在距离现场几公里外,就能看到滚滚浓烟,竹都大道中队当即向宜宾消防支队指挥中心请求增援。
记者了解到,事故的抢险救援从12日傍晚一直持续到13日凌晨结束。凌晨6时20分后,消防队员再次在厂区内外地毯式搜索,最终确认事故的伤亡人数。
13日上午,记者在事故现场看到,厂区的2号、3号车间受损较为严重,同时,爆炸产生的冲击力使得1号车间、办公楼等周边建筑不同程度受到破坏。
善后与调查正同步展开
记者从13日傍晚的江安县政府的“7·12”爆燃事故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事故后暂未发现对大气和水体造成污染;事故中受伤的12人均无生命危险,但仍在接受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记者从县卫计局了解到,伤者除一人右肱骨骨折之外,其余均为轻伤,其中两人轻度烧伤和皮肤裂伤,三人出现鼓膜破裂,其余伤员均表现为头痛、耳鸣等症状。
19名遇难者遗体已送至县殡仪馆,法医正在开展身份鉴定核实。宜宾市、县两级表示,将深入细致做好死者亲属的接待、安抚工作,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不让事故污水注入长江
尽管事故原因尚无定论,但随着调查深入,涉事企业在安全生产上存在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
据江安县安监局副局长程明权介绍,2016年恒达科技在未取得安全生产“三同时”手续的情况下就开始施工建设。相关部门发现这一情况后,先后向其下达过责令停止施工建设的执法文书,也给予过行政处罚。县长、分管副县长今年3月还约谈过企业负责人。
2018年5月初,生产车间基本建成,在尚未通过安全设施设计评价批复和消防验收的情况下,投入“调试生产”直至爆燃事故发生。
事实上,对于这些情况,江安县的工业园区管委会与职能部门也有所了解。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一名负责同志说,园区在日常巡查中通常是和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工作,确实发现过问题,可是园区没有执法权。
四川省江安县环保局局长王霖介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可自主开展环保验收。
“目前是水和大气方面可以自主验收,其他像固体废弃物和噪声等,要报给我们(环保局),由我们来验收。”王霖说,事故发生前,环保局没收到恒达科技的相关报告和申请,而只有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才可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针对有媒体报道的“村民举报污染直排长江”一事,王霖回应称,为防止事故后产生的化学溶液、消防水等污水流入长江,该局在恒达科技旁的一处相对低洼的地方挖了一处坑,再用数台抽水机将污水抽走处理。此外,在该坑朝长江方向约30米的距离,工作人员又挖了一处坑,以避免下暴雨导致污水溢出。“我们采取了双保险,不让这些污水流入长江。”王霖说。
江安县环保局工作人员13日介绍,事故发生后,环保部门持续对空气进行监测,6个点位的监测结果表明,事故没有对大气造成污染;对长江水进行抽检的结果也显示,事故没有对长江水体造成污染。
本报综合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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