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徐莉)近日,江安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资深法官调解室成功调解了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该案已当场履行。
在这起案件中,原告罗某某与被告张某某系合伙关系,两人从2014年就开始合伙从事货物运输行业。2016年4月25日,双方进行利润结算后,罗某某自愿退股,由张某某补偿罗某某各项费用共计102000元,但是张某某未按约定支付欠款。罗某某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江安县法院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依法查封了张某某的住房一套,后罗某某又起诉到江安县法院,要求张某某立即支付其欠款。
立案庭舒法官审查后,发现双方是合伙朋友关系,且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案件调解的可能性较大,于是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座谈,舒法官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苦口婆心调解,被告张某某终于提出愿意还钱,但因尚欠其他人的债务,目前手中无现金,希望法院能提一个建议方案。最后,被告张某某自愿将其房屋抵作欠款过户给罗某某,由罗某某再支付其188000元。
2016年10月,江安县人民法院成立了资深法官调解室,安排审判经验、调解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从事诉前调解、立案调解工作。作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组成部分,资深法官调解室配备了优质的人力资源,打造了温馨的调解氛围,和人民调解室、律师信访接待室相互配合,形成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大大增加了法院诉前调解的力度,让更多矛盾纠纷在法院窗口部门就得到了化解,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法院便民高效的服务宗旨。
新闻推荐
进入下半年,四川省江安县中医医院“两学一做”工作也进入了新的安排。该院班子成员换位患者深入本院各科室体验就医工作,此举的目的就是让班子成员充分体验在医院门诊或住院期间的各项工作流程,带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