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高县政法系统坚持思想建警与制度治警相结合,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要求,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专业化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政法机关党组织建设工作,创新政法队伍教育管理,促进了全县政法队伍综合素质的进一步提升。
县法院:创新开展“案件大回访,司法大宣传,基层大走访,巡回大审判”四大活动,让干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坚持做到情为民所系。
2015年以来,县法院在整治“六难三案”问题上做了大量工作。如针对群众反映诉讼难问题,该院在未设法庭的边远乡镇增设了8个巡回办案点,法官轮流到巡回办案点开展工作,包括就地立案、开庭、法律咨询、法制宣传,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节约了诉讼成本。首次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诉讼服务中心工作暨立案登记制运行情况,宜宾电视台等多家媒体作了专题报道,社会反响好,群众满意。
县检察院:2015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83件242人,审结183件242人。审结后批准逮捕162件215人,不捕21件27人;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358件446人,审结315件378人;审结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70件318人,不起诉3件3人,移送其他院起诉15件29人,公安机关撤回20件21人,刑事和解7件7人,有效提升了政法队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社会形象。
加强惩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全年共受理举报线索32件,初查23件,初查后立案侦查11件11人。所立案件中,查办重点领域案件成效明显,现已移送审查起诉10件10人。
另悉,县检察院推行的“检察官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实现了信访工作由单一接访方式向双向、互动、开放式的信访接待方式转变。工作开展一年来共受理点名接访31件,全部圆满结案,追缴非法套取国家补助金6万余元,为信访群众追回赔偿金等共计10万余元,深得群众信任,并受到省、市检察院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
县公安局:推行层级管理制度。根据警务单位的实际情况,将县局警务单位分为四类警务单位,对中层干部、民警实行层级管理,梯次晋降。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中层干部、民警,从四类至一类警务单位逐级提任、调整;对不服从管理,不遵守规章制度,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中层干部、民警,从一类至四类警务单位向下逐级调整、免职。截至目前,已经三次运用层级管理制度对中层干部实行问责,使全局的执行力得到增强。
另据统计,2015年1月1日至11月10日,县公安局共对28个警务单位的40名民警进行了相关处理。
县司法局:司法行政人员全面深入基层。结合工作职能,实施“融入群众”、“春风送暖”、“阳光便民”、“基层维稳”、“和谐创建”五大行动”;结合工作职责,当好“六员”:即亲情联络员、社情调查员、纠纷调解员、维稳信息员、法制宣传员、社会管理指导员;带着问题“五必访五必问”:即困难户必访、必问衣食冷暖,上访户必访、必问事情原委,返乡户必访、必问就业现状,产业户必访、必问致富经验,老党员老干部必访、必问发展良策;带着真情“五为民”:即制发一张为民连心卡,记录一本为民日记账,提交一份为民承诺书,组建一支为民志愿队,发放一张为民评价表;带着举措“五到户”:即政策宣传到户,协调服务到户,困难帮扶到户,维稳工作到户,技术培训到户。
郑昌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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