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立案登记制,翠屏区法院半年受理案件上升近 4 成
半年受理案件7812 件,同比上升 39.97%,审结4807 件,同比上升 22.01% 。 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了解到,在实施立案登记制后,翠屏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数增长明显,其中,民商事案件增幅超过40%。
在 今 年 上 半年,宜宾雅雪美容院院长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案、宜宾孤岛“钉子户”案等得到有效解决,高县腐败窝案已有3起进行宣判。
数据
半年受理近八千件人均接件两百
翠屏区人民法院召开第二季度新闻发布会,作为翠屏区人民法院的新闻发言人,副院长胡浩通报了上半年工作情况。
受理案件7812件
今年上半年,翠屏区人民法院共受理案件7812件,同比上升39.97%。
审结4807件
审结4807件,同比上升22.01%。
结案率为100%
审结率为61.5%,审限内结案率为100%。
数据背后,是法院法官巨大的付出,记者了解到,翠屏区法院近70位一线法官,年人均受理案件达到了200件,有的法官半年案件的受理量就超过200件。“一年就两百多个工作日,我们的法官平均一天就要处理一个案件,而案件处理十多项流程,开庭至少就半天。”胡浩说,面对大工作量,许多法官用“白+黑”“5+2”的加班方式来完成工作。
挑战 民商案件增多 大事小事都要断
今年5月,法院案件受理制度由立案审查制变为立案登记制后,翠屏区法院案件处理量上涨明显,其中,民商事案件最为突出。今年1-6月,翠屏区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5271件,同比上升42.7%。
“受理制度的改革对受理案件数增长有一定的作用,另外,当前的经济背景、人们的法律意识的增强也有一定作用。”翠屏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郭佳说,“我们设立了诉讼服务中心,为市民提供诉讼引导和咨询。”郭佳告诉记者,在立案登记制实施后,立案庭也遇到一些以前没有出现过的案件。据郭佳介绍,区法院正在审理一起市民状告开发商违反合同,房屋受到“光污染”的案件,该市民认为开发商在合同中没有注明此事项。“合同纠纷中,提到‘光污染\’还是第一次。”郭佳说。
民商案件大事小事参杂,法官往往需要进社区、访业主、多方协调。在处理的民商案件中,调解结案1359 件,撤诉 314 件,调解率为51.2%。
案例点击
宜宾孤岛“钉子户”被驳回诉讼请求
在今年上半年,宜宾雅雪美容院院长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案、宜宾孤岛“钉子户”案等得到有效解决,高县腐败窝案已有3起进行宣判。
6月4日,翠屏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宜宾孤岛“钉子户”案,法院驳回了事件当事人薛某、颜某某的诉讼请求,依法维持宜宾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限期交出被征收土地行政决定。
翠屏区法院行政庭庭长陈健向记者介绍了案件处理过程:2015年1月28日,原告薛某因不服被告宜宾市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10月16日作出的宜国土资行决[2014]35号《关于责令颜某某、薛某户限期交出被征收土地的行政决定书》,向翠屏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区法院于2014年3月12日、3月27、5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法院审理认为,第三人颜某某房屋所在的土地经四川省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征收为国有,宜宾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地行为和程序合法,政府对颜某某及其原有家庭成员补偿到位后原告薛某、第三人颜某某两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搬迁交出被征收土地,其行为阻挠了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因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法院作出了驳回原告薛银的诉讼请求的判决。
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李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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