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5月21日上午9时,高县沙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一起水库村民状告该县水务局生命权诉讼案,作为被告的局长(法人代表)出现在庭审现场,法庭还邀请了部分县乡人大代表旁听。
2014年2月的一天,沙河镇上古村村民杨某发现其母亲在该村一水库溺亡,杨某以库区水位过高、县水务局未尽到管理职责为由将其告上法庭。
水务局接到法院应该通知后,局长指令其单位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准备。庭审中,局长首先向原告表示慰问,对死者表示沉痛的哀悼,庭审过程中积极答辩、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与对方当事人真诚沟通,庭审过程十分顺畅。
观摩庭审的人大代表表示,水务局一把手参加法院的民事案件庭审活动在该县尚属首次,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
李勇 郑春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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