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方堃 贾春燕)“严格控制办公经费,禁止虚开办公经费,杜绝铺张浪费。”“禁止接受服务对象的香烟、酒水、红包、土特产、宴请……”今年来,长宁县开佛镇纪委颁布制定了“镇村干部工作期间十禁令”,为镇村干部规范工作行为,严肃工作纪律划定了红线。
“‘十禁令\’是我们镇党委、纪委梳理了近年干部履职过程中存在问题后,有的放矢,直击要害地制定颁布的。”据开佛镇纪委负责人介绍,“其中包括了工作期间禁止饮酒、违规接待、服务态度等,让农村干部易于理解,便于对照,非常接地气,既是村干部履职的纪律红线,也是全面提振村级干部队伍精神状态的必要举措”。
同时,为确保“十条禁令”落地落实,开佛镇还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在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的同时,将“十禁令”制作成挂历、座牌发放到党员群众家中,并在公示栏、竹海红帆及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形式广泛宣传,对违反“十条禁令”的行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情节严重者,由纪检部门作出纪律处理或组织处理。
据介绍,禁令颁布后,开佛镇村干部作风明显改变,各项工作安排迅速落地落实,执行各项惠民政策严格遵循标准,村干部“老风气”“老作派”明显遏制,宗旨意识增强,社会矛盾有效缓解。
抓廉政 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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