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洪谟(1420-1491年),字尧弼,长宁县人,历任翰林院侍读学士、国子监祭酒、礼部右侍郎、左侍郎、礼部尚书,后加封太子少保、资政大夫,谥号“文安”,是明朝四川最有名的周姓人。
他为官46年,历经正统、景泰、天顺、成化、弘治5朝4帝,经历土木堡之变、京师保卫战和夺门之变;他被明宪宗朱见深称为“为国名儒”,赞扬他“贯通经史,识达天文,具忠爱之诚,启沃两京,传我文明”;晚年退休后,他参与创建翠屏书院……
1444年,25岁的周洪谟第一次参加四川的乡试,考取第一名;第二年二月,他顺利地通过全国会试,名列前茅。在明英宗朱祁镇亲自主持的殿试策论中,他的策论深受朱祁镇赏识,点为榜眼(第二名)。
不久,周洪谟被任命为翰林院编修,职掌文案事务并兼修国史,由此开始了46年的宦海浮沉。土木堡之变后,朱祁钰被推上皇位,是为明代宗,年号景泰。周洪谟写了著名的《陈十二事疏》,提出当好皇帝的12个建议。
不久后,周洪谟升为侍读,修《英宗实录》《宪宗实录》。
朱祁镇复位后的天顺2年(1458年),周洪谟被任命掌管南京翰林院事。天顺6年(1462年),周洪谟调任南京国子监祭酒。国子监是明朝的最高学府,祭酒相当于是大学校长。明宪宗朱见深成化9年(1473年),周洪谟改任为北京国子监祭酒。成化17年(1481年),周洪谟升为礼部尚书。3年后的成化20年(1484年),加封太子少保,积阶资政大夫。在朝任职期间,周洪谟奏议特多。叙州(今宜宾)南部“都掌蛮”数叛,周曾上书称:“宜特设长官司,就择其人任之。”
弘治元年(1488年)十月,周洪谟辞官回乡,把一生的积蓄和封赏,全部拿出来办学。他加盟了成化17年(1481年)叙州知府陆渊之建立的翠屏书院,不仅参与书院的发展规划,还亲自上课授学。同时,他还倡导和主纂了《叙州府志》。
周洪谟一生著作较多,在史学、经籍、科贡、礼文、典制等方面,多有所建树。他用春秋笔法编纂的《英宗实录》,受赐“白金文绮”。他的《群经辨疑录》3卷,《箐斋读书录》2卷被收入《四库全书》,还有多篇祠记、碑记、庙记、奏疏、赋、诗等。
弘治4年(1491年)二月二十三日,周洪谟在叙州家中订证《尚书蔡氏传》,“疾作,投笔端坐而逝”,享年72岁。朱祐樘念他忠勤一生,赐予谥号“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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