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6月6日和昨(7)日,宜宾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天对宜宾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振华担任执法检查组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厚生担任执法检查组副组长。副市长吴勇对全市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汇报。
执法检查组实地查看了长宁县纳辰道路工程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污染治理、长宁县中央公园城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五粮液集团煤改气、临港开发区邦泰白沙鹭岛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南岸川西坝子餐饮店油烟治理等情况,通过深入不同地区、不同领域,对宜宾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多维度立体式检查。
陆振华指出,全市在大气污染防治上做了大量工作,组织有力,推进有序,主体有为,治理有效。但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宜宾在大气污染防治上还存在问题和差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还要进一步强化,空气质量还不太理想,防治手段目前比较单一,防治合力还未形成。
就全市如何进一步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陆振华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进一步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意识,二是进一步强化大气污染防治举措,三是进一步细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四是进一步硬化大气污染防治基础。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要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坚决打赢这场硬仗,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和成效,让宜宾的天空更蔚蓝、城市更美丽、人民生活更幸福。
晚报记者 黄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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