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宋劲松 记者 宋成均 文/图)6月13日,长宁中学在长宁县检察院的指导下开展了第二届“模拟法庭”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学生们担任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和委托代理人等角色,通过真实再现,模拟审判了一起未成年人持刀“抢劫伤人”案件,给师生们上了一堂鲜活的法制教育课。
模拟法庭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同学们惟妙惟肖地表演展示了法律工作人员的认真、严谨、一丝不苟的法律工作态度以及公平、公正的法律工作精神,营造出了法庭严肃、庄重的氛围,从开庭、法庭调查到法庭辩论再到最后进行宣判,整个审理过程,一直秉承“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结合本案特殊情况,公诉人、辩护人双方据理力争。而在讨论阶段,学生们踊跃发言,让所有在场的旁听人员都真正融入到了整个审判过程中,并且使得同学们在观看的过程中思考法律问题,体会法律精神。
来自初2015级3班的阮卓艺在讨论阶段发言说,作为学生应该好好学习,在家要尊重父母教导,在校要听从老师的教育。
“我们的努力得到了老师们的认可,我感到很骄傲。”担任此次审判长的周丽同学激动地说,庭审模拟要求他们把从书本上学到的知识灵活地运用到现实审判活动中,十分具有挑战性。
“整个模拟法庭组织规范有序,积极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层面平等、法制、公正。”长宁县检察院检察官熊章林现场点评说,同学们严谨认真的态度充分展现了长宁中学学生的精神状态,特别是陪审员中的被告人“父母”在悔过中更是声情并茂。但也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有无拒绝的权利应由法庭允许,陪审员应由普通市民担任,在简易程序审理、法律条款运用上还需要进一步明确。
“模拟法庭活动不仅使参演学生受到了深刻的教育,还让观摩演出的学生也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切忌冲动酿成违法犯罪的恶果。”长宁中学政教处主任韩露介绍说,这种有别于说教式的普法方式,通过组织学生参与、旁听“法庭”的“案件审理”,用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例,以案说法,共同分析犯罪的原因,总结教训,使学生在实践中学法,知法,懂法进而成为守法的公民,以生动形象的方式,让学生在润物细无声中受到法制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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