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在文) “我们要端正态度,全面接受县政协的评议意见,并扎实整改,以实际成效让委员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为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县贡献力量。”10月9日,长宁县环保局负责人在该县政协评议大会上作表态发言。
今年以来,长宁县政协针对环保宣传、环境监测、环境监管、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对该县环保工作开展了为期6个月的评议活动。评议工作通过调研视察、问卷调查、个别走访等方式,进一步掌握了环保工作的现状,通过分析研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书面材料报告县委、县政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请相关方面和环保部门切实抓好整改,分管领导盯住要害,确保见实效”。
为确保评议意见及时整改落实,县政府专门召开落实协调会,要求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主动作为、扎实整改,积极配合、各司其职。此外,还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强化源头控制,先后拒绝3个高污染、高耗能的项目入驻;全面开展污染防治,出台长宁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扎实开展环境监测,有效发挥好PM2.5大气自动监测站的作用;全面实施“十三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全力推进生态示范县创建工作,现已成功创建为省级生态县,89%的乡镇被命名为“全国生态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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