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何晓波 通讯员 张国忠)14日,招远市的袁某前往该市交警大队接受交通违法行为的教育学习。之前, 袁某驾驶无牌无证的三轮车,并且在车斗内载了大人儿童共5人。
事发当天上午10时许,招远交警大队民警巡逻至文三线西宋路口时,发现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由北向西右拐弯,车上挤满了人,于是立即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三轮车主停车后,民警发现,狭窄的三轮车斗本来是放行李或其他物品的,被改装后用来载人,大人小孩塞在里面挪一下身子都困难。车上共5人,其中2名儿童,驾驶人袁某左腿似乎有恙。
经询问了解,袁某左腿受过伤,行动不便。5人为一家人,出来游玩。起初,袁某称并不知道三轮车不能载人。
针对这一情况,民警耐心讲解了交通法律法规及违规载人的危害,袁某在民警的讲解下,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接受处罚。随即民警根据交通法律法规对袁某开具了法律文书。经查,驾驶人袁某实施未按规定悬挂号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违规载人的违法行为,被处以450元罚款的处罚,驾驶证记2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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