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姜春康通讯员王海艇)近日,招远市大秦家镇庞家村某建材公司门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男子孙某驾驶拖拉机由西向东倒车时,与张某停放的轻型货车相撞,致两车受损。
经现场酒精检测,孙某体内血液乙醇浓度为40.6mg/100ml,系酒后驾驶机动车。据孙某称,头天晚上在朋友家喝了大约4两白酒,晚上9点多回到自己家又继续喝了4两白酒。让人吃惊的是,孙某竟然在前不久刚因为酒驾被处罚过。一个月前,孙某在213省道庞家村处因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未悬挂机动车号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孙某被依法处以1250元罚款,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没想到驾驶证暂扣还没到期,孙某再次酒驾,而且还发生了事故。根据法律规定,孙某不仅要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还因为再次酒驾,被处以行政拘留8日,驾驶证被吊销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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