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林芋竹通讯员丛恒光夏蕾海蓥)日前,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三中队在巡查时,发现泉山路、金城路路面被渣土大面积污染,严重破坏了市容环境卫生。执法人员取证后顺藤摸瓜找到了当事车辆所属的施工单位,经调查,该工地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因拉运渣土的车辆密闭不严,工地出入口未对车辆车轮进行清洗,遗撒造成市区主干道路大面积的路面污染。
执法人员即刻责令该工地负责人安排洒水车辆对所污染的路面进行清扫冲洗,确保道路整洁有序。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规定,运输砂石、土方、渣土或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车辆,未采取覆盖、密闭措施,造成泄露或者遗撒的,按照污染道路面积及污染程度处以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针对此严重污染路面行为,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加强管理,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并对该工地立案处罚。
在此,招远执法人员也希望广大市民对渣土运输车辆泄露、遗撒等污染市容环境行为进行制止和举报,共同维护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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