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决战决胜之年,招远法院推出“组合拳”力克执行难,核心质效指标全部达标并接受社科院第三方评估验收。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203件,执结2156件,执行到位金额2.71亿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97.24%,信访办结率100%。224人被纳入执行“黑名单”执行难,是挡在公平正义前的最后一道坎。为让当事人早一天感受到司法公正的温暖,招远法院打出“组合拳”。在规范执行、团队建设、查人查物、措施应用、专项行动等方面制定标准细化责任,部署开展涉特殊主体、涉民生、涉金融案件等集中执行行动和“百日攻坚”“凌晨行动”等专项活动52次。同时,加大信息化应用,升级执行指挥中心,配备手持终端、车载终端远程调度执行行动现场,使用“无人机”拍摄、侦查被执行人状态,推动科技助力执行攻坚。
组建专门团队对168案下落不明被执行人的村居、邻居、所在地进行地毯式调查,线下核查财产线索274条。运用网络查询系统,在线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1912条,冻结资金1.12亿元,查封车辆820辆、房产38套、证券0.75亿股;移交公安协查汽车32辆、被执行人8人,查扣车辆10辆、控制被执行人2人,72人主动履行义务。网络司法拍卖更加高效,拍卖标的物60件,成交额1653.5万元,溢价率25.34%,节省佣金67.59万元。推动招远市委办、政府办联合印发《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明确烟台市42个成员部门在联合惩戒失信方面的责任分工。此外,加大失信曝光力度,发布敦促执行通告,图文曝光老赖160人,纳入最高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224人,1509人被限制乘坐飞机、236人被限制乘坐高铁,154人主动履行义务。严厉打击拒执行为,拘留37人次,拒执罪立案3件3人,判处刑罚2件2人。司法改革创新稳步推进迟到的正义即非正义,招远法院在提升审判质效上不断下功夫,推进案件简繁分流,实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98.1%,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率达63%。对婚姻家庭、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等案件实行专业化审判。制定民商事、刑事、行政案件办案手册加强使用培训。成立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中心,累计诉前调解纠纷80件,委托司法鉴定122件,立案168件。
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及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推开审判团队模式,合理搭配团队成员,41个团队审执结案件6427件。完善各类人员岗位考核办法,实行全员定位定员定责。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方案,内设机构拟由19个改为10个。完善办案绩效考核机制,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
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加大智能监管、实时监控、精准监督力度。认真执行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要求,院庭长办案2923件,占结案总数的45.48%。对8000余份裁判文书进行自查自纠,审委会评查发改案件20件,严格审判责任认定和追究。阳光下传递司法正能量司法公开,是司法公正的最好“防腐剂”。招远法院为此积极推进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建设,裁判文书上网3427份、庭审直播87件、发布执行信息3.3万条。同时,加强新媒体建设,发布各类信息479条;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2次,召开发布白皮书、打击拒执罪等新闻发布会4场,微博直播执行行动3次。在各类媒体发表宣传稿件243篇次,不断向社会传递司法正能量。
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招远市人大决议要求,向招远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行政审判工作和信访工作,向招远市384名人大代表书面汇报执行工作。走访各级人大代表267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评议、监督执行60余人次;主动征求工商企业界、律师协会等意见建议10人次;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市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次,认真办理刑事抗诉案件6件、检察建议1件;接受社会大众及新闻媒体监督。健全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保障机制,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796件,普通程序案件参审率达100%。YMG记者任雪娜通讯员薛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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