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9日召开的市政府第二届行政复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了解到,市政府第一届行政复议委员会坚持“阳光办案”,在承办的1235件行政复议案件中,行政复议纠错率为33.9%,提升了案件办理质量,化解了大量行政纠纷,有力促进了法治政府建设。受理1235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式,具有高效、灵活、全面等特点。2012年12月18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烟台市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主任,相关部门分管领导、专家学者和律师事务所主任任委员的第一届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
自第一届行政复议委员会成立以来,共承办行政复议案件1235件,行政复议纠错率为33.9%。从受案领域来看,主要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国土资源、住建、质量技术监督、财政、计划生育、工商管理、环保农业、水利、林业等20多个行政执法领域。简易程序审结近三分之一案件开门办案,办“阳光案”。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第二届行政复议委员会副主任王瑷坡介绍,在案件审理手段上,行政复议委员会建立完善了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制度,对事实或适用依据争议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一律采取听证模式审理,坚持“阳光办案”,实现了案件审理和证据审查规范化,使许多行政争议在听证阶段得到有效化解。
同时,加快推广行政复议简易程序,对于案情简单、争议不大、事实和法律依据清楚的,坚持快立快审,着力提高审理效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内部监督高效、便民、快捷的优势。通过简易程序审结的案件占到总数的近三分之一。“以人为本,复议为民”。行政复议委员会通过畅通行政复议受案渠道,努力将更多的行政争议引入行政复议程序予以化解。按照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的要求,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命令以及其他对当事人权利义务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行政行为时,必须告知相对人救济权利。同时,在案件审理中,也将是否告知救济权利作为案件审理的重要内容。目前,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均已得到全面落实,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行政机关全部履行法院判决“民告官”,除了行政复议,还包括行政诉讼。在行政应诉方面,2017年,全市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107件,同比增长19%,当年办结718件。从法院判决结果看,原告撤诉139件,驳回528件,行政机关败诉51件。未发生行政机关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情形。“民告官”,能见官。烟台市加快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政府负责人带头出庭应诉。2017年12月11日,市政府分管领导参加了芝罘区法院审理的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纠纷案件,并代表市政府进行了答辩和陈述,实现了政府与群众的良性互动,极大推动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开展。在此带动下,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招远市、莱州市等多个县市区政府领导也积极参与了当地行政诉讼案件的出庭应诉。YMG记者苗春雷通讯员张万华
新闻推荐
质量提升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近日,市质监局通报了一季度烟台市质量提升工作具体情况,并进一步细化部署了今年质监工作重点方向。目前,烟台市已全面启动“质量提升行动年”相关工作,起草完成了《...
招远新闻,有家乡事,还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招远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