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巩晓燕YMG记者任雪娜)日前,招远法院向全招远市“老赖”发出通告,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在招远市法院立案执行后,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必须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尽快主动到法院如实申报财产,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未在法院指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法院将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不动产交易、限制从事特定行业或者项目、限制出入境等联合惩戒措施,对其失信行为,将按照法律规定将其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根据其违法情节的轻重,人民法院依法予以罚款、司法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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