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日讯(记者秦雪丽通讯员莫言)1月2日,记者从烟台市质监局获悉,2017年12月28日,烟台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招远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牵头起草的《春花生覆膜栽培技术规程》等9项烟台市地方标准经审查、公示,已由烟台市质监局正式发布,将自2018年1月28日起实施。
此次发布的9项农业类市地方标准,是市农业局2017年提出立项并归口,并由烟台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来自中国农业大学烟台研究院、烟台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烟台市果茶工作站等单位的专家多次对标准内容进行审定。在标准的制修订进程中,市质监局加强审核,确保标准审定流程的规范性,并指导起草单位及时参照有关省标、行标,结合烟台市气候条件和地理环境特性制定更加切合烟台市农业生产实际需求的技术指标,提升了标准内容的先进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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