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MG记者安益通讯员秦林孙菁
晨报讯8月25日22时,招远市温泉路河东路口,一辆轿车撞上行人后逃逸、行人受伤严重。正当民警在路口对周围群众调查时,一男子突然向前询问民警:“请问,我的手机在你这里吗?”这是怎么回事?会与该肇事逃逸案有关吗?
在案发现场,报案人称被撞的行人王某是他的朋友,事发时,王某在路口北侧下车步行由北向南横过道路,被一由东向西行驶的黑色轿车撞伤,肇事后轿车向西逃逸,由于事发突然,报案人并未看清逃逸轿车号牌。王某已被送往医院抢救,现昏迷不醒。
就在民警对周围群众调查时,过来一年轻男子向民警询问:“请问,我的手机在你这里吗?”
原来,20分钟前,男子乘坐朋友刘某的车回家,下车时将手机落在刘某的车上,他给刘某打电话,刘某让他到这个路口来拿。他过来后,没发现刘某及刘某驾驶的轿车。他拨打自己的电话也打不通了,他这才向民警打听。民警又向该男子询问刘某驾驶的轿车车型、颜色、号牌及通行路线。该男子称:他是在温泉路立交桥下的车,刘某开车沿温泉路向西行驶,肯定要经过案发地。
民警立即带领该男子返回交警大队,通过公安网络将烟台市所有叫刘某的人口信息全部调出,让男子辨认。经过辨认,温泉街道办事处某村一个叫刘某的就是当晚开车的人。民警立即通过公安网络系统查到了刘某的手机号码。
可当民警拨通电话,向刘某说明因为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让其立即驾驶他的轿车到交警大队接受调查时,刘某称其没有车,民警马上向刘某询问是否能说明当天晚上的活动情况及现在所处位置,刘某称说不清楚随后挂机。民警立即去刘某家中进行调查,刘某家中无人。当晚民警不断拨打刘某的手机,一直没打通。
8月26日上午8时,迫于警方压力,刘某到交警大队自首,并交代:8月25日22时,其驾驶轿车沿温泉路由东向西行驶,与一行人相撞,肇事后逃逸的违法事实。经将现场散落物与该轿车相比对,痕迹相吻合,至此,一致人重伤的交通肇事逃逸案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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