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何晓波通讯员张君才)招远的张某远嫁他乡后不慎将落户相关证明丢失,导致无法落户而成为“黑户”。孩子即将入学,这可把全家人急坏了,万般无奈的张某向家乡的民警求助。昨天,经过招远市公安局夏甸派出所民警的多方调查取证,为其补办了落户手续。
日前,张某来到招远夏甸派出所向民警求助,称其5年前出嫁潍坊后户口不知什么原因就没有了,现在成了“黑户”,请求民警帮忙查找原因。民警详细询问、查询其外迁户口资料后发现,张某已经于2000年4月3日从派出所(原籍夏甸后路家村)办理了迁入潍坊某地的相关手续。但张某没有及时落户并不慎将手续丢失而成为“黑户”。
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民警深入到张某出生地后路家村开展调查,走访张某母亲及村委领导核实情况,随后按照补办入户程序,将相关手续递交上级进行审批。最终为其恢复了户口。拿到民警递来的迁移证明,张某握住民警的手一再表示感谢。
民警提醒:市民办理户口迁移时,要及时持迁移证和准迁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以免迁移证或准迁证丢失或过期失效而导致无法正常落户,给生活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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