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李鑫通讯员侯正达)昨日,招远市驾驶人张毓(化名)来到招远市交警大队投案,一个多月前,其驾驶车辆行至招远市龙水路郭家埠村南时撞了一行人,由于当时喝了酒,为逃避处罚找来好友顶包,结果细心民警一路追查,最终张毓发现瞒不过才迫于压力自首。
事发当日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初步调查询问后得知,肇事时为杨黎(化名)驾驶小型客车载张毓沿龙水路由南向北行驶至肇事处,由于对行车开大灯晃得杨黎没有看清前方情况,与由东向西步行过马路的王铭(化名)相撞。杨黎称,车是张毓的,自己是今年正月初三到招远齐山镇张毓家玩,在张毓家玩了两天又驾驶张毓的车回招远市区,在回招远市区的路上肇事。驾驶员和乘车人的供述一致,由于天黑肇事地点又位于偏僻地段,没有监控视频,现场再无其他证人,案件似乎事实清楚。
为什么车主张毓的车自己不驾驶而是交予朋友驾驶?正月初三、初四正是春节假日期间,这两天按照习俗应该去拜会丈母娘,什么特殊的关系能让已婚的杨黎在朋友家玩了两天?
为了查清事实,民警调查车主张毓的母亲,张母称正月初三、初四两天杨黎确实是在其家里玩了两天。民警随后调取了杨黎、张毓的手机通话记录,通话记录显示肇事当日两人有多次通话,最近一次通话距案发不到20分钟。那么如果两人一直在一起为什么还要打电话?民警再次对张毓、杨黎进行二次询问,两人依然坚称肇事时是杨黎驾车。民警又大量走访杨黎的亲朋好友,证实正月初三、初四两天在招远市区多次见过杨黎,且杨黎的私家车也一直在招远市区活动频繁。
最终在大量的证据面前,杨黎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交代张毓驾车肇事后为逃避酒驾,打电话让其到现场冒名顶替,其出于哥们义气答应了张毓的请求。张毓迫于压力于昨日到招远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目前,张毓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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