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虹)6月9日,钢城区辛庄镇王子山果品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李增实到钢城区行政服务大厅工商局窗口咨询:“我们是农民合作社,也需要进行年报吗?”工作人员详细解答后,李增实点点头,表示回去后马上年报。今年是将农民合作社纳入企业年报的第一年,不少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对年报工作还不太了解。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距离6月30日年报信息公示截止日期只剩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全市应上报的农民合作社有1280户,已上报899户,还有381户农民合作社未年报。
从去年开始,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制度。按要求,企业必须在每年的6月30日前通过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报送上一年度的企业信息,并向社会公示。而处在新旧制度衔接期的企业,还需要分别上报两年度的企业信息。即2013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企业,今年6月30日前,企业除了上报2013年度信息,还要上报2014年度信息。而2014年度新成立的企业,只需上报2014年的信息即可。
据了解,企业如果没有如期公示年度报告或信息不实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未如期满3年未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在银行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都会受到限制或者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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