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MG记者史崇胤通讯员德祥孙菁摄影报道
人有没有志气不是用嘴说的,要有实际行动。这位大哥就是光说不练的主,身上文着“戒酒”二字提醒自己戒酒,可17年过去了,酒仍没戒掉。如今再次酒驾,竟然将两人的大腿撞断,自己也受了伤。赔偿费用接踵而至……4月10日16时许,在招远市玲珑镇小蒋家村东,发生了一起摩托车撞伤两行人的事故,其中一人断了两条腿,另一人断了一条腿,驾驶员左眼受伤。经抽血化验,驾驶员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而在抽血时,民警发现其胳膊上竟然文着“戒酒”二字。
当民警赶到现场时,因为肇事摩托车驾驶员张某有伤,民警便对其妻进行了简单的询问。原来,张某是龙口人,与妻子在招远打工。张某有驾驶证,但是没有保险,摩托车也未年审。问起张某胳膊上的“戒酒”二字,张妻说:“别提了,这些年跟他遭老罪了。”简单处理伤口后,张某与妻子回了龙口,两位受伤的行人仍在医院治疗。
这“戒酒”二字背后究竟有什么样的故事?直到民警到龙口继续对此案进行后续调查,才明白了其中缘由。在龙口,张某的家里,张妻满面愁容:“哎,别提了,这是当年他追求我的时候文上的。那时他是出了名的爱喝酒,他追我,因为我没答应,他就去文身表决心。结果呢?孩子都15岁了,他还整天喝酒。俺俩靠打零工赚的钱,都不够他喝的。这下倒好,出了这么大的事,到哪里找钱赔人家?这日子没法过了。”张妻边说边抹眼泪,而张某在一旁只是沉默不语。民警经过估算,张某自己的治疗费用就得近万元,而被撞伤仍在住院的两路人医疗费用可能需要十万元左右。如果够成伤残,还得赔偿伤残补助,评残后即使是最低级,也需要伤残补助2万元,这些都需要张某来支付。而此时,张某一家东拼西凑才借了24000元给了伤者。据民警介绍,如果摩托车有交强险,医疗费能报1万元,评残的话能报11万元,可张某并没有保交强险。
想起张妻在送民警离开时的无望眼神,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因喝酒导致家破人亡的事情实在太多,酒后千万别驾车,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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