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YMG记者徐睿通讯员杨杰)招远的李先生买了一吨煤炭,后发现里面掺杂了大量石子,严重影响使用。经工商部门调解,经销商退还了部分煤炭费用。
1月5日,李先生在招远市某煤场刘某处购买煤炭1吨,价格1300元。回家生火取暖后,李先生发现有大量煤石,找经营者要求对方退还煤款。经营者刘某表示,他所销售的这批煤炭是神木周围的小煤矿生产的,难免有煤石。再说他卖的煤都是李先生看好的,而且卖的价格也很便宜,有几块煤石也不影响使用。刘某不愿意承担责任,为此双方发生纠纷,李先生遂投诉到招远市工商部门。
接到投诉后,工商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调查核实,随机从李先生买的煤中取一煤斗燃烧,结果证明反映情况属实。刘某也承认这车煤确实有煤石。最终,在工商部门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鉴于煤炭还有部分使用价值,被投诉方刘某退还给李先生人民币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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